司法鉴定委托书
被委托人在行使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现在社会,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那么你有了解过委托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司法鉴定委托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鉴定委托书1委托人:
住址:
电话:
受托人: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理由:
被鉴定人XXX于12年前因与其丈夫离婚,致使其精神受到了很大刺激,逐渐出现精神失常,表现为不与人接触独自发呆、自言自语、害怕、生活失理,夜眠差。经XXX精神病院、XXX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后XXX因为病情反复、精神状态不稳定,不能辨认自己的部分行为而多次、长时间住院治疗。现为处理XXX的相关事宜,委托人依法委托受托人就XXX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此致
委托人:XXX律师事务所
XX年 XX月XX 日
司法鉴定委托书2XXX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被委托人:XXX,性别, 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处骨折。
委托 ……此处隐藏5367个字……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最新公证委托书样本合同范本。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如下[有*号的为常用出国公证]:
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证明继承权;
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证明收养关系;
*证明亲属关系:如:亲属关系证明、家庭成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