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07 20:13:36
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材料、物资管理,保证生产、工程材料、物资的供应。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公司的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制订本制度:

1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l)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批准的生产维修、大修、技改、业扩、基建等计划任务,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

2)生产维修计划所需用的材料物资计划,一般由生产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和公司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

3)大修、技改、业扩和基建工程所需用的材料、物资的计划,应根据经公司审批的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清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程项目编制材料物资总需要量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4)备品备件需用量计划,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的设备类型和数量,核定合理的储备定额数量后编制。消耗后的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由公司使用部门提出,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5) ……此处隐藏30236个字……扩大经营品种及经营数量的,应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试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空瓶空袋等应及时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第十七条农药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

第十八条存放农药应有专仓或专柜。高毒、剧毒农药除应有专仓或专柜存放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个人或家庭应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而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对经营劣质、降效、失效农药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并可视情节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扩大农药经营品种或经营数量,造成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其责任,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部门在对违章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同时,可建议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假农药的单位,由农药管理部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假农药及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外的其他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责任,及时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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